2023-6-5
吃桔豆的喵
来自广西
北海365
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
2023年秋季学期初中招生简章
为做好今年我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360人,8个班。二、招生方式(一)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具有西藏路以西、北海大道西延线以南、铁路以北区域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1.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2.户口和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三、报名办法(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于6月10日—14日内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自主报名。请学生(家长)牢记报名编号并截图打印纸质版回执单,以便后期使用。(二)完成第一次报名后,符合参与我校划片电脑随机抽签条件的学生,可于7月2—6日再次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在选择学校时,必需选取“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才能报名成功。请学生(家长)牢记报名编号并截图打印纸质版回执单,以便后期使用。(三)报名结束后请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我校进行材料审核。四、材料审核及提交(一)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属我校片区且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6月30日前(具体的时间安排由各小学自行确定)由家长提交报名编号及报名材料在所就读的小学进行材料审核。不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6月27-30日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按照网报时规定的时段到市教育教育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窗口凭报名编号和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审核。(二)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符合我校“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时段内,按时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进行审核。1.审核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图书综合楼一楼架空层2.审核时间:2023年7月8—11日(暂定。如有变化微信公众号发布。)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各位家长根据报名序号按以下时段来校进行材料审核 3.需要准备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复印,要求复印户口地址一页,监护人信息一页,孩子信息一页)。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居住证明A.海城区户口学生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2023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B.户口和房产在向海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的学生可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4)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背面写上孩子姓名)(特别提醒: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都需要带到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归还,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家庭实际住址等违反招生规定的,取消报名、入学资格)五、录取办法(一)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录取海城区户口学生根据“学生与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按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如户口住址、房屋所有权证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不一致时,相对就近分配入学。(二)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录取完成海城区户口学生的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录取后,学校仍有空缺学位的,由市招生考试院对已在网上报名且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非招生范围的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拟录取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即正式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招生考试院或银海区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初中学校入学。六、相关规定自2018年起,实行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即同一个户口地址,五年内只能有一名学生享受按招生范围分配到同一所学校入学的机会(双胞胎和二孩除外)。七、投诉及违规处理(一)为加强对我市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招生考试院设立招生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政策咨询,受理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报名咨询电话:0779-3200532招生监督电话:0779-3210025(二)如发现有违反招生规定行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1.一经发现查实使用虚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报送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处理。2.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实际住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3.在招生期间,招生学校将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档案退回市招生考试院,并取消该学生在该校的录取资格,由市招生考试院或所属辖区教育局另行分配。特别是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不遵守“限报一所学校”规定的,或同一人重复报同一所学校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4.违反招生规定的初中学生,取消该生中考时报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的资格。八、新生入学(一)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下旬,我校将发出录取通知书,届时将在微信号进行通知,请家长们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二)办理入学手续。学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凡是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学生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九、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十、附则(一)具备以下四类条件的学生为正读生: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住址在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并分配到该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2.经市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的具有银海区户口属银海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的原住居民并且一至六年级在银海区第七小学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参与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十一中、市第十三中、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电脑随机抽签并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优待入学照顾的人员。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二)不属于上述附则(一)中四类条件的学生一律为非正读生。(三)对逾期报名的海城区常住户口的学生,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录取后各招生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四)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可于6月底到北海军分区、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具体事宜。十一、本公告解释权本公告解释权属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学校地址:北海大道297号(出口加工区斜对面)联系方式:18177968402(课程教学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
2023年6月4日
展开